办事统计数据: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
《四川省水资源条例》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为充分学习领悟《条例》出台的重要意义,抓紧抓实宣传和贯彻工作,7月1日,水利厅组织召开《四川省水资源条例》宣贯工作座谈会,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谭小平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会上,有关市县水利(水务)局、厅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代表就《条例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进行交流讨论,水调中心对《条例》进行解读。
会议指出,《条例》的出台实施,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、依法治省战略的具体体现,为提高水资源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了法治遵循,标志着我省水资源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。《条例》充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十六字”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,从顶层制度设计增强水资源战略储备、统筹调配和供水保障能力,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,强化管控与调度,助力生态文明建设,为解决四川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、供需矛盾突出问题创造了条件,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了水资源保障。
会议强调,各级水利部门要团结协作、密切配合,持续做好《条例》的宣贯与落实工作。一是深入学习,将《条例》各项规定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各级水利部门要带头遵守法规,树立榜样意识,增强责任感,充分领悟《条例》精神实质,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学、思、践、悟。二是广泛宣传,做好《条例》的法治普及。要坚持学习培训与强化运用相结合,突出重点与全面覆盖相结合,系统培训与社会宣传相结合,重点面向取用水户做好宣传普及工作。三是紧抓落实,确保《条例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。要加强《条例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,真正让水资源管理“刚”起来。省级层面重点抓好《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》、建立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、全面落实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、建立水资源督察机制等政策措施的出台,市级层面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。
会议还就近期水资源重点工作提出要求,抓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“回头看”工作,规范全省取用水行为;全面准确做好用水统计调查和“十四五”“十五五”用水总量分配,科学配置供需两端水量;切实抓好各类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,推动项目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;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,做好部分县(市、区)取水许可暂停审批工作,坚决遏制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多发势头;抓好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相关工作,维护河湖健康生命。
成都等12市县水利部门、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厅直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